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人数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直博生 | 13 |
070300 | 化学 | 全日制 | 硕士 | 10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全日制 | 硕士 | 2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硕士 | 20 |
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
3、工作规范
(1)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按照leyu乐鱼·官方web站登录入口要求,成立遴选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做好考核等相关工作。
4、申请条件与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执行。(http://www.yz.zjut.edu.cn/2023/0918/c4270a241294/page.htm)
5、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leyu乐鱼·官方web站登录入口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leyu乐鱼·官方web站登录入口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专业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含专业英语)听说译能力、专业综合知识和实验技能。复试小组组长遵守保密原则组织有关教师按照专业命题,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科研工作的潜力等。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
3)复试总分100分,英语占30%,专业综合知识和实验技能占70%。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收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院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
7)符合条件的推免预报名申请者,取得正式推免资格后,需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1天内填写报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选报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8)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采用EMS方式寄达学院(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郑老师,13486112641(手机号仅接收短信))。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leyu乐鱼·官方web站登录入口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leyu乐鱼·官方web站登录入口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咨询、申诉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
邮编:313200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71-88813887
申诉:叶老师,0571-88813898
七、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