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专业: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修订)》下发,请遵照执行。
化学工程学院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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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 2023年11月9日印发 |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修订)
为有效评价本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确保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化工及相关产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化工(安全)专门人才,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指南(2023版)》和《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本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多维度的评价,以此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各专业毕业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牵头成立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实施和完成每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系副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各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年级辅导员等构成,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
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全面负责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提供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所需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等基础数据;系副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协助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收集、登记、整理、转送、保管各类学生学业成绩资料和评价反馈材料等;教学委员会和专业负责人共同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反馈信息的分析总结工作,依据各类数据和调研的结果,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研讨并形成专业持续改进方案。化学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表1所示。
表1. 化学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序号 | 评价活动 | 相关责任人/机构 |
1 | 统筹协调评价工作 | 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
2 | 组织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实施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收集并整理反馈信息 | 教学副院长、学工办主任、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系副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教务员及辅导员 |
3 |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撰写 | 系主任、系副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 |
4 |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研讨并形成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 学院教学委员会 |
二、评价周期及对象
学院要求各专业每年开展一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三、评价过程
1、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基本过程:
(1)学院发布开展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通知;(2)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组织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制定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方案,上报学院;(3)学院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方案;(4)专业组织人员收集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基础数据,完成相关评价工作,撰写《**专业**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5)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专业,用于专业下一轮教学和培养方案等的持续改进。
2、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收集的数据内容:
定量评价的基础数据是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定性评价的基础数据是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值。
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收集的数据来源:
定量评价的基础数据来源于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提交的《课程考核质量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中提供的各个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值。定性评价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应届毕业生对专业的师资及教学条件、具体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反馈数据,和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人文素养、专业知识、个人职业能力与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工程管理与决策能力、学习能力与发展潜力等与毕业要求相关的、多方面的毕业生评价值。
4、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基础数据的收集方法:
定量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课程考核结束时课程团队提交的《课程考核质量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获取。定性评价的基础数据则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然后对调查表抽样分析。
5、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审核机制:
主要包括评价前的评价方案审核和评价报告完成后的结果审核,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执行。对于评价方案的审核,主要包括:
(1)毕业要求指标点(内涵观测点)与相关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是否需要微调。
(2)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观测点)的数据收集方式和来源的合理性,评判依据是:统计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收集渠道是否合理,收集的数据或问卷题目是否与二级指标点(内涵观测点)具有对应和支撑关系。
对于评价结果(评价报告)的审核,评判依据是:(a)收集的评价数据处理方法和过程是否合理,(b)评价结果是否合理,(c)持续改进方案是否有针对性。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以及基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问卷调查的定性评价法。
1. 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定量评价法评价依据: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评价流程:
(1)权重分配
由专业对支撑各毕业要求的课程进行权重分配,支撑各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内涵观测点)的所有课程权重之和须为1;权重分配应按照该课程对毕业要求达成的贡献度进行赋值。
(2)计算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评价值
课程对某条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情况的评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下式计算课程各分目标的达成值
课程分目标达成值=样本中与该课程目标相关支撑考核内容的平均得分/样本中与该课程目标相关支撑考核内容的总分
②按照下式计算课程对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课程对某二级指标点达成的贡献值=课程分目标对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支撑权重×相关课程分目标达成值
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值计算方法
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达成情况评价值 = 所有支撑该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课程贡献值之和
单项毕业要求 = Minimum{该项毕业要求各二级指标点达成情况评价值}
(3)上述结果均达到评价合格标准,则表示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为“达成”。
2.基于问卷调查的定性评价法
其中应、历届毕业生的调查问卷采用“完全达成”、“达成”、“基本达成”、“未达成”为定性评价的量化等级,其百分制量化值分别为100、80、60、40分。
用人单位调查问卷中对学生能力、素质的评价分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五个等级,其百分制量化值分别为100、80、60、40、20分。
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值为每项评价指标分值与对应人数占比的加权平均值/100。
3.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合格标准
根据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1.5(对应于百分制成绩的65分,即相当于65% 及以上的达成度),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情况,将各专业学生各项毕业要求达成标准确定为“≥0.7”。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值若低于0.7,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是否达成。
五、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专业在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总体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该分析报告应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报告由各系主任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院本科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进行审核。
六、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各专业对各相关课程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提出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进行持续改进。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3 年 1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