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5-05-02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自查,自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立项项目完成一份自查报告,阐述立项之后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学院负责收集和审查

(2)学院对24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论证其是否完成中期任务。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自查报告提纲”(附件10)的要求撰写学院的自查报告。

(3)各项目团队填写附件:国家级立项数据统计表(2024年国家级立项项目)(附件11)、校级立项数据统计表(2024年校级立项项目)(附件12)。

(4)国家级立项项目需在还需在校级平台操作上传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具体方式见操作手则)。

(5)请于5月11日前通过钉钉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一份word版,一份学院盖章扫描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