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研究生、导师: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智、体的全面考核,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4号)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3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期考核对象主要是已按培养计划修完主要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已开展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的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政治思想与治学态度、课程学习与成绩考核、论文选题及研究思路、学位论文工作进展等,重点考核论文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
三、考核流程
1、2023级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由导师给出综合评价。
2、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终止攻读相应研究生学位资格。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2025年6月19日前将《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莫干山校区化工1号楼207室;联培生中期考核统一由联培单位组织考核,纸质材料可先暂存在联培单位,待毕业后统一带回学校。考核表电子版(含联培生)也请于6月19日前发送给班长,再由班长统一打包发送至:hcyjs@zjut.edu.cn。
联系人:郭钰 ,联系电话:0571-88813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