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各党支部前期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认可下列同志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纳入正常管理继续培训,培养时间连续计算,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6日止,凡对下列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党委反映。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联系人:
王俭 Tel:0571-88813449 Email:wangjian23@zjut.edu.cn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各党支部前期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认可下列同志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纳入正常管理继续培训,培养时间连续计算,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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