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5〕11号)规定,校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为参评学年该学位类型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4%。
二、评选范围
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获专业学位的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评选条件: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的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4.论文获得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原则上须学位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且有1位及以上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或暂缓公开的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内容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每人1份,按1、2、3、4顺序排好)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无需签字盖章)。
3.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4.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TJB。
如:化工01_2111501001_TJB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推荐表在前、附件四封面在中、证明材料在后)。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者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ZM。
如:化工01_2111501001_ZM
4.评阅书1份(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PY。
如:化工01_2111501001_PY
5.答辩记录1份。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DB。
如:化工01_2111501001_DB
6.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化工01_学号_LW。
如:化工01_2111501001_LW
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化工01_学号_优专硕。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00前,纸质稿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稿发送至hcyjs@zjut.edu.cn, 逾期不再接收。
填写汇总表时请注意:
1.请参照示例格式填写。
2.“学科专业名称”一栏中,填写授予学位的专业名称。
3.“代表性成果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章节”一栏中,仅填写与学位论文有关联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具体填写格式请按照范例要求。省级以下获奖、奖学金、未公开专利不填。
化学工程学院
二○二五年十一月

